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2023年)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增发2023年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以及调整2023年中央预算的议案的说明,审查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发2023年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以及调整2023年中央预算的议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
- 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撤销乌兰察布盟设立地级乌兰察布市的批复(2003年)
- 公安部关于做好新旧戒毒体制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年)
-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200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2023年)
-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撤销万州移民开发区和黔江开发区以及撤销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设立黔江区的批复(2000年)
- 政府工作报告(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20年)
- 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2008年)
-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