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2023年)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增发2023年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以及调整2023年中央预算的议案的说明,审查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发2023年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以及调整2023年中央预算的议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
- 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2002年)
- 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2018年)
-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教育与培训发展规划(2011年)
- 海洋局关于取消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海岛保护利用规划等推荐单位名单(名录)的通知(201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甘其毛都口岸扩大对外开放的批复(2007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2003年)
- 保监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17年)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0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被续聘的仲裁员在原参加审理的案件裁决书上签名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该仲裁裁决书的批复(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