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完善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1年)
教育部:
你部《关于调整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职能及成员单位的请示》(教发〔2021〕2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调整完善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职能和成员单位。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
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4月4日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202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
-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的决定(202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14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2018年)
-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2009年)
- 税务总局关于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检查情况的通报(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