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档案管理规定(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推进企业档案科学、规范管理,服务企业各项工作,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研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服务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按照规定应当形成档案的企业开展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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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
-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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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 公安部、建设部关于改善和提高居民住宅整体安全防范能力的通知(198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22年)
- 国务院关于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的批复(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指南(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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