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21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作如下修改:
一、 删去第四十一条中的“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
二、 将第四十五条中的“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其2年至5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的处罚”修改为“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给予警告”。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