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006年工作要点(2006年)

根据党中央关于2006年工作部署和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今年国务院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快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坚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坚持把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全面加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为“十一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 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 做好“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落实工作。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要落实到年度工作。建立健全年度计划与实施纲要衔接的机制,明确纲要重点任务的时间安排和顺序,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措施。将主要约束性指标分解到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组织开展全国功能区划规划研究。编制重点领域专项规划,规范规划编制审批程序。健全规划实施监督评估制度。(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 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适当减少长期建设国债发行规模和财政赤字,增加中央预算内经常性建设投资。长期建设国债资金和预算内投资主要用于农林水利、科教文卫、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西部开发等方面,保证重点续建项目,适当开工建设关系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财政支出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确保重点、厉行节约。加强财政监管,控制行政经费增长。(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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