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的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上述企业分支机构,以及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等。
第三条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
企业名称的申报和使用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尊重在先合法权利,避免混淆。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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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2008年)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199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盐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3年)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2017年)
- 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2005年)
- 关于做好三峡工程库区农村移民外迁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见(1999年)
- 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202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的批复(2018年)
-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0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通知(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中国—新加坡天津生态城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的复函(2014年)
-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