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所得税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所得税包括企业以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的各种境内和境外税额。
第三条
本准则不涉及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但因政府补助产生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应当按照本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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