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的战略部署,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构建与自贸试验区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8号),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原则
(一)
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围绕新常态下经济转型升级的金融需求,以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为主线,突出特点,积极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金融体制机制创新,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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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1年)
- 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2001年)
- 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实行向所在单位告知制度的通知(2015年)
- 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2005年)
- 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2004年)
-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03年)
- 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