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民事检察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通过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对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统筹金应当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问题的批复(2002年)
- 习近平致信祝贺中央电视台建台暨新中国电视事业诞生60周年(2018年)
-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024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2015年)
- 关于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指导意见(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2020年)
- 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2018年)
- 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2019年)
- 国务院关于扩大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有关问题的批复(200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