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决定(2023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
-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年)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2022年)
-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
- 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2016年)
- 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