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实验室规程(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需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
第三条
本规程所指实验室包括:中学理科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小学科学(自然)实验室、艺术专用教室、历史地理专用教室、实践活动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等。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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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进县(市)科技进步的意见(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2014年)
- 生态环境部全国工商联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2019年)
- 《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英文版](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199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20年)
-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海关的批复(2007年)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1989年)
- 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