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2014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3号),实施铁路用地及站场毗邻区域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政策,支持铁路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土地综合开发的基本原则
(一)
支持铁路建设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按照新型城镇化要求,在保障铁路运输功能和运营安全的前提下,坚持“多式衔接、立体开发、功能融合、节约集约”的原则,对铁路站场及毗邻地区特定范围内的土地实施综合开发利用。通过市场方式供应土地,一体设计、统一联建方式开发利用土地,促进铁路站场及相关设施用地布局协调、交通设施无缝衔接、地上地下空间充分利用、铁路运输功能和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大幅提高,形成铁路建设和城镇及相关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促进铁路和城镇化可持续发展。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搞好“五个结合”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2005年)
- 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2024年)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200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深圳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
- 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2015年)
-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甘肃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23年6月30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