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预算单位2007-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07年)

一、 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目 录 项 目
适用范围
备 注

一、 货物类

台式计算机
便携式计算机
计算机通用软件
京内单位
指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软件、办公软件、防病毒软件
服务器
网络设备
指交换机、路由器
程控交换机
复印机
印刷设备
多功能一体机
一般办公用品:
打印机
传真机
电话机
扫描仪
投影机
碎纸机
照相机
摄像机
电视机
电冰箱
复印纸
移动存储设备
京内单位
京内单位
京内单位
京内单位
汽车
指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轿车、越野汽车、面包车、大客车
电梯
京内单位
指单价在10万元以上
供暖锅炉
京内单位
空调机
办公家具
京内单位
指单项和批量金额在2万元以上
建筑装饰材料
京内单位
指单项和批量金额在20万元以上
变配电设备
京内单位

二、 工程类

统一组织的房屋(含宿舍)修缮、装修
京内单位

三、 服务类

汽车维修
京内单位
汽车保险
汽车加油
京内单位
印刷项目
京内单位
指单项和批量金额在2万元以上
会议服务
京内单位
工程监理
京内单位
机关办公场所物业管理
京内单位
指单项和批量金额在5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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