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2023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3月)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11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2013年)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的决定(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2013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3月)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的决定(2024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3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对横琴新区(以下简称横琴)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海关对经横琴进出境、进出横琴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以及横琴内海关备案企业、场所等进行监管和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横琴与澳门之间的口岸设定为“一线”管理;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以下称区外)之间的通道设定为“二线”管理。海关按照“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线管理。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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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的决定(2024年)
-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2018年)
- 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6年)
-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00年)
- 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2003年)
-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2023年)
- 区域性股权市场信息报送指引(试行)(2018年)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