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04年)

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的请示》(冀政〔2001〕68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 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至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 张家口市是冀西北地区中心城市。张家口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科技进步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不断完善城市功能,逐步把张家口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良好的现代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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