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的决定(2024年)
根据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2013年6月27日海关总署令第209号公布,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2023年3月9日海关总署令第262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2023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0年)
- 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条例(1995年)
-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公安机关先进模范集体的决定(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2009年)
- 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2019年)
- 边境小额贸易暂行管理办法(1984年)
-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1994年)
- 国资委关于实施《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2015年)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