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的决定(2024年)
根据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2013年6月27日海关总署令第209号公布,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2023年3月9日海关总署令第262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2023年)
- 交通运输部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邮政局关于协同推进农村物流健康发展加快服务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补和调整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成员的复函(2005年)
-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2008年)
-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2017年)
- 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九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200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威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