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加工贸易单耗(以下简称单耗)管理,促进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海关对单耗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单耗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加工条件下加工单位成品所耗用的料件量,单耗包括净耗和工艺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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