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食品标识标注,加强食品标识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以下称食品)的标识标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食品标识是指在预包装食品标签、说明书和散装食品容器、外包装上,向消费者展示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相关信息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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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年)
- 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02年)
- 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2003年)
- 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的若干意见(2022年)
- 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2023年)
- 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的意见(2015年)
-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10年)
-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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