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单位,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
第三条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适用本办法。涉及预算资金及相关管理活动,如政府投资基金、主权财富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绩效评价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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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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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意见(2009年)
-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2013年)
- 关于在外交活动中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规定(2019年)
- 防治布氏杆菌病暂行办法(198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省进出境游艇及其所载物品监管暂行办法(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从业人员犯罪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2000年)
-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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