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的若干意见(2022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学校是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阵地,高等学校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也存在着从更高站位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发挥作用不够充分,大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不足,语言文字科学研究不能完全适应社会语言生活新发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在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中的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语言文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需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特色示范引领、坚持数字化赋能和创新驱动,聚焦高质量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将语言文字工作与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有机融合,更好服务教育和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教育强国和文化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 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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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林业部分)(第三批)(2002年)
-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202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决定(200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2020年)
- 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2007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国家卓越工程师和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的决定(2024年)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2019年)
- 关于加强城市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成立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的批复(2007年)
- 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