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资金(以下简称中欧节能资金)是指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门用于支持国内中小企业与欧盟企业、研究单位等(以下简称欧方合作机构)在节能减排相关领域开展联合研发、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转化等科研合作,推动我国节能减排技术加快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
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 财政部关于停止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2011年)
- 国家沙漠公园管理办法(2017年)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药品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的决定(2017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决定(1990年)
-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
-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牡丹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06年)
- 关于调整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2005年)
- 国务院关于《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