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06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15年)
- 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
- 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2014年)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2014年)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与盈利能力相关的信息披露指引(2013年)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2013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2013年)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12年)
-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7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2009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适用本办法。
境内公司股票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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