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条
为加强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本办法所称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是指由两种(类)或者两种(类)以上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为主,与载体或者稀释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包括复合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在生产前应当取得相应的产品批准文号。
第四条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为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定制产品的,定制产品可以不办理产品批准文号。
定制产品应当附具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标签,并标明“定制产品”字样和定制企业的名称、地址及其生产许可证编号。
定制产品仅限于定制企业自用,生产企业和定制企业不得将定制产品提供给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和养殖者。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2012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2年)
- 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2014年)
- 中医药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和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2017年)
-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2025年)
-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10年)
-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举报人对行政机关就举报事项作出的处理或者不作为行为不服是否具有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问题的答复(2014年)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 公安部关于废止《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办法》和《暂住证申领办法》的决定(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