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2012年)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推动和规范商业银行开展资本工具创新,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支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 推进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基本原则
(一)
坚持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原则。商业银行应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本办法》)及本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境内外市场特点,加强法规、政策及市场研究,做好与投资主体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营造有利于资本工具创新的外部环境,积极探索通过不同市场发行各类新型资本工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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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湖南省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地段有关问题的批复(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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