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2003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已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4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保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关于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学习和培训

(一) 关于行政许可法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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