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章程指引(2017年)

一、 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正文前注明章程制定与修改的记录,并以如下方式载明:

序号
章程制定
决议时间
会议名称
中国保监会批准文号
1
章程制定
年【】月【】日
创立大会
2
第一次修订
年【】月【】日

第一章 总则

二、 公司章程应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载明如下公司基本事项,且事项的内容应与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的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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