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工程资金支付审批流程(试行)(2009年)
第一条
为提高金税三期工程资金支付效率,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根据《金税三期工程管理办法》和《金税三期工程资金管理规程》,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
本流程所称资金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批复的金税三期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中列明的数据中心(南海)土建工程中的工程费用、工程其他费用和预备费,信息系统工程中的硬件购置费、系统软件购置费、应用系统定制费、系统集成费、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等。
第三条
资金支付包括招标采购类支付(包括小额政府采购)和其他支付。
第四条
资金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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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2011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2015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0年)
- 应急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
-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2001年)
- 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2019年)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2014年)
- 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