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工程资金支付审批流程(试行)(2009年)

第一条 为提高金税三期工程资金支付效率,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根据《金税三期工程管理办法》和《金税三期工程资金管理规程》,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 本流程所称资金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批复的金税三期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中列明的数据中心(南海)土建工程中的工程费用、工程其他费用和预备费,信息系统工程中的硬件购置费、系统软件购置费、应用系统定制费、系统集成费、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等。
第三条 资金支付包括招标采购类支付(包括小额政府采购)和其他支付。
第四条 资金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