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为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国务院要求,商务部对相关规章进行了清理,现决定:
一、 对《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予以修改。
(一)
将第三条中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修改为“商务部”。
第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商务部对申请、使用出口招标配额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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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2020年)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200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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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办法(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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