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2014年)
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2014年质量工作重点,大力推动提质增效升级,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 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
(一)
加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农兽药残留国家标准。完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监管机制。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开展食品和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有机污染物、包装材料污染物、加工过程产生的有害物质、食品添加剂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相关制度措施。加强进口食品农产品监管,全面实行境外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制品生产企业注册,探索进口注册的“前置监管”措施与口岸查验手段的结合应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
加强消费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突出对儿童用品、车用汽柴油等消费品的监管。探索建立消费品质量市场反溯机制。完善消费品风险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及预警平台建设。开展农资、电线电缆等产品专项整治。完善进口不合格商品的退运销毁、通报召回、责任追究等处置措施和进口旧机电的“前置监管”。开展口岸卫生处理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完善疫病疫情防范、媒介生物监测防控等制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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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舟共济重建美好家园——温家宝总理在东盟地震和海啸灾后问题领导人特别会议上的讲话(200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六号(202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四川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复函(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危害军事通信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2007年)
-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黑龙江伊春民用机场的批复(2005年)
- 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
-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港口治安管理规定(198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