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2024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加强农村基层财务管理、规范农村基层会计工作是加强乡村治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基础。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作为提升农村财务、强化会计监督的有效模式,自实施以来在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进村级财务公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更好发挥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现就加强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在履行民主程序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选择会计工作组织方式,坚持村集体对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坚持各级财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统筹协同、分级负责,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规范农村会计核算,严肃农村财经纪律,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 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制度安排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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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工作的通知(2007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的指导意见(2019年)
- 国务院关于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3年)
- 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03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2018年)
- 国家林业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1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2010年)
- 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2011年)
- 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运行工作规程(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