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2017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9号)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十六条第三项修改为:“(三)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的航次计划、适航状态、船员配备和载货载客等情况,国际航行船舶未按照规定办理进出口岸手续”。
二、
删去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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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邮政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中吉国界的补充协定》的决定(2000年)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年)
-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2020年)
- 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201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补和调整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的复函(2005年)
- 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2010年)
- 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1周年招待会上的讲话国务院总理朱镕基(2000年)
-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