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2017年)
第一条
为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面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坚持重点考核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自评自查与综合评定相结合、过程监管与结果考评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由农业部牵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负责考核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等36个城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
第四条
考核内容包括“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和市民满意度五个方面。生产能力考核蔬菜播种面积、产量和肉类产量等;市场流通能力考核批发市场规划布局、建设和零售网点密度等;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考核“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质量安全水平和追溯体系建设等;调控保障能力考核“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价格涨幅、储备制度建设、管理体系建设、信息监测预警与发布平台建设等;市民满意度考核市民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满意程度。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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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2010年)
-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9年)
- 江泽民同志治丧委员会名单(2022年)
- 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2024年)
- 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1982年)
- 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4年)
- 关于废止《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等规章的决定(200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