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人员毛发样本检测规范(2018年)
第一条
为规范涉毒人员毛发样本检测工作,充分发挥毛发样本检测在办理涉毒案件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毛发样本检测,是指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对涉嫌吸毒人员的毛发样本(头发)进行检测,为公安机关认定吸毒行为提供科学依据的活动。
第三条
提取毛发样本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一次性手套,使用医用剪刀或者锯齿剪刀紧贴被提取人员头皮表面剪取头顶后部(如头顶后部无法提取到足够头发的,可选择离该部位最近的头部部位)长度为3厘米以内的头发;长于3厘米的头发,需从发根端截取3厘米。
第四条
提取的毛发样本应当分为A、B两份,每份样本重量不少于50毫克,用铝箔纸包裹,分别装入纸质信封后将信封封装。信封上应当填写样本编号、提取日期和提取人等信息,信封封口处由被提取人员按手印并签字确认。被提取人员拒绝按手印或签字的,提取人应当注明,并对提取的全部过程进行录像。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关于同意海南省人民政府暂时行使有关行政审批权限的批复(2024年)
- 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2001年)
- 中组部人口计生委监察部文化部人事部工商总局广电总局体育总局中国文联全国青联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07年)
- 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67号(200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2016年)
- 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
-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2013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201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