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4年)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自然资源部决定:
一、 修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一)
在第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通过互联网在线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通过符合国家规定的身份认证系统进行实名认证。申请人提交电子材料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二)
将第十二条第四款修改为:“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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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年)
- 城市街道辦事處組織條例(1954年)
- 国务院关于设立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的批复(202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完善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0年)
-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2017年3月)
- 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 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暂行办法(2005年)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