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秩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以下简称网络集中促销),是指在特定时间内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组织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在互联网上,通过提供优惠条件开展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是指组织网络集中促销的第三方交易平台。
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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