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2013年)
依据《城乡规划法》、《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上报成果作出如下规定。
一、 文本内容
(一)
总体部分
1.
总则
包括规划目的、规划依据、规划原则、规划期限等内容。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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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2017年)
- 淮河和太湖流域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2014年)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
- 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03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2017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
-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