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社会科技奖)规范健康发展,提高社会科技奖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社会科技奖的设立、运行、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科技奖指国内外的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称设奖者)利用非财政性经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面向社会设立,奖励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以及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活动中为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的经常性科学技术奖。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2020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二〇二三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年)
- 教育部民政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部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2016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2006年)
- 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2010年)
- 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
- 工商总局关于促进网络服务交易健康发展规范网络服务交易行为的指导意见(暂行)(2016年)
- 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