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展环保服务业的指导意见(2013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为贯彻《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和《“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现就发展环保服务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 环保服务业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以来,我国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污染物总量控制、重金属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社会环保服务需求增加,为环保服务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在环保服务市场容量扩大的同时,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内容进一步完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据估算,“十一五”期间我国环保服务业收入年均增长率约为30%。到“十一五”末,我国环保服务业年收入总额约为1500亿元,环保产业中环保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约为15%,从业单位约1.2万个,从业人员约270万,持有有效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许可证书的单位有2100多个。
虽然我国环保服务业发展较快,但总体上看还存在发展水平较低、结构不合理、创新能力不强、市场不规范、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环保服务业发展的历史机遇期,必须紧紧抓住国内国际环境新特点,顺应世界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大趋势,着眼于满足我国保护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加快发展环保服务相关产业,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
二、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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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2011年)
-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2021年)
- 接受外國津貼及外資經營之文化教育救濟機關及宗教團體登記條例(1950年)
- 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2018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购置和使用税控收款机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海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2002年)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刚果共和国联合公报(2006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