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9号),充分发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高新区”)的支撑作用,制定本意见。

一、 充分认识发挥国家高新区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确总体要求

(一) 重要意义。建设国家高新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经过近20年发展,国家高新区已经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面旗帜。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过程中,国家高新区迎难而上,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充分发挥国家高新区的作用,对战胜金融危机、转变发展方式、坚持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现国民经济依靠创新驱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始终坚持“四位一体”的发展目标,承担起战胜金融危机、促进经济率先复苏崛起的责任,承担起依靠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责任,承担起深化改革、探索新形势下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新路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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