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2019年)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依法履职,推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进入新时代,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与水土保持监管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宽松软”的问题逐渐突显。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积极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以完善政策机制为重点,以严格责任追究为抓手,充分运用高新技术手段,构建系统完善、权责明晰、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监管体系,全面履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法定职责,着力提升水土保持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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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2013年)
- “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的通知(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全国法院一站式建设优秀改革创新成果评选活动情况的通报(2023年)
- 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暂行办法(2012年)
- 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行政复议法》办法(199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0年)
-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2010年)
- 直销管理条例(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