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开发性金融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15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代表处,总行各部门,控股子公司:
为了促进社会养老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破解长期以来制约发展的融资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民政部和国家开发银行本着“优势互补,促进发展”的原则,决定进一步合作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运用开发性金融的理论和方法,充分依托民政部门的组织协调优势,推动形成“政府引导、金融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社会养老服务发展体制机制,发挥开发性金融的资金引领作用,吸引民间资本投入,秉承养老普惠的理念,共同引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 支持重点

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支持的养老项目,应通过民政部门推荐或认可。重点支持下列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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