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未成年人节目,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未成年人节目的制作、传播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未成年人节目,包括未成年人作为主要参与者或者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接收对象的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
第三条
从事未成年人节目制作、传播活动,应当以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持创新发展,增强原创能力,自觉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尊重未成年人发展和成长规律,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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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0年)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202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区调整柳州市部分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2002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道路运输行业集约发展的指导意见(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与安徽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