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未成年人节目,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未成年人节目的制作、传播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未成年人节目,包括未成年人作为主要参与者或者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接收对象的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
第三条
从事未成年人节目制作、传播活动,应当以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持创新发展,增强原创能力,自觉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尊重未成年人发展和成长规律,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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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2012年)
- 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2013年)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的通知(2004年)
- 教育部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指导意见(2010年)
- 关于确定全国“三绿工程”试点城市和企业(第一批)的通知(2001年)
- 江泽民同志治丧委员会公告第2号(2022年)
- 保监会关于保险业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2013年)
- 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2013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9年3月24日)
-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