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发〔1996〕28号司法解释问题的批复(1998年)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如何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6〕28号文件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法发〔1996〕28号),是一项关于人民法院案件管辖问题的程序性规定。不论购销合同是在该规定生效前签订的还是生效后签订的,凡在该规定生效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应适用该规定,而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的规定。
此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2019年)
- 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的决定(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
-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2023年)
- 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办法(2000年)
- 司法部关于修改《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的决定(2009年)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爱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202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