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根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批复(2004年)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行政机关根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为,是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协助义务,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但如果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在协助执行时扩大了范围或违法采取措施造成其损害,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此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2019年)
- 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2010年)
- 民政部关于废止《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的决定(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哥伦比亚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中文本)(2023年)
- 关于加强动画片引进和播放管理的通知(2000年)
- 国务院关于决定接受《〈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九条第(3)款修正案》的批复(2000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的决定(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8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7年10月)
- 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