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等二十九件商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98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等二十九件商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为了正确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一、 案件受理
第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平等民事主体间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案件:
(一)企业公司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二)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三)企业分立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四)企业债权转股权纠纷;
(五)企业出售合同纠纷;
(六)企业兼并合同纠纷;
(七)与企业改制相关的其他民事纠纷。
第二条
当事人起诉符合本规定第一条所列情形,并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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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2002年)
-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内蒙古额济纳胡杨林等9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2003年)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
-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的指导意见(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地方政府债券弹性招标发行业务规程(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折价抵偿给抵押权人问题的批复(199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