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的意见(2020年)
为公正审理案件,依法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有效阻遏侵权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知识产权审判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 加强适用保全措施
1.
对于侵害或者即将侵害涉及核心技术、知名品牌、热播节目等知识产权以及在展会上侵害或者即将侵害知识产权等将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行为,权利人申请行为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查并作出裁定。
2.
权利人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既申请停止侵权的先行判决,又申请行为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一并及时审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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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3年)
- 农产品成本调查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200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2005年)
- 节能环保清洁产业统计分类(2021)(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2021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2001年)
-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 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招待会上的讲话习近平(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