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5年)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要求,农业部决定对以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
一、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1年8月22日农业部令2011年第3号公布)
将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中的“验资报告或者申请之日前1年内的年度会计报表及中介机构审计报告等注册资本证明材料复印件”修改为“营业执照复印件”。
将第十七条第二项修改为:“营业执照复印件”。
删除第十八条第三项。
二、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2006年3月27日农业部令第62号公布,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2014年4月25日农业部令2014年第3号修订)
将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
草种管理办法(2006年1月12日农业部令第56号公布,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2014年4月25日农业部令2014年第3号修订)
将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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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在北京市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0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序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的通知(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二)(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2017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区调整柳州市部分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意见(2024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计算机软件征收流转税若干问题的通知(2000年)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