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5年)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要求,农业部决定对以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
一、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1年8月22日农业部令2011年第3号公布)
将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中的“验资报告或者申请之日前1年内的年度会计报表及中介机构审计报告等注册资本证明材料复印件”修改为“营业执照复印件”。
将第十七条第二项修改为:“营业执照复印件”。
删除第十八条第三项。
二、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2006年3月27日农业部令第62号公布,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2014年4月25日农业部令2014年第3号修订)
将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
草种管理办法(2006年1月12日农业部令第56号公布,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2014年4月25日农业部令2014年第3号修订)
将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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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3号——发行优先股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14年)
- 世界版权公约(197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银行储蓄卡密码被泄露导致存款被他人骗取引起的储蓄合同纠纷应否作为民事案件受理问题的批复(2005年)
-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 “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2011年)
- 国务院关于明确中央与地方所得税收入分享比例的通知(200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南京江北新区的批复(2015年)
-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2022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2006年)
- 国务院关于克服非典型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意见(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