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实施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意见(201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进一步完善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的监督机制,促进看守所依法、文明管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就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实施法律监督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 明确监督范围

看守所下列执法和管理活动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一) 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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