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实施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意见(201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进一步完善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的监督机制,促进看守所依法、文明管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就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实施法律监督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 明确监督范围
看守所下列执法和管理活动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一)
执法活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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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2016年)
-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16年)
- 关于联合国安理会制裁阿富汗委员会将“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列入受制裁实体名单的通知(200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8年6月18日)
- 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03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14年修订)(2014年)
- 大熊猫国内借展管理规定(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