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思政课是高等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是必须按照国家要求设置的课程。
思政课教师是指承担高等学校思政课教育教学和研究职责的专兼职教师,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中承担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的中坚力量。
第三条
主管教育部门、高等学校应当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把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教育事业发展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在师资建设上优先考虑,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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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201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1年中央决算的决议(2002年)
- 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聘任办法(试行)(2012年)
- 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2003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2016年)
- 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2001年)
-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支持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有关资金管理的通知(2009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的决定(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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